搶下別人手機丟了算搶劫罪嗎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搶劫手機后將手機丟棄的,會不會構成搶劫罪要依據搶劫的手段和手機的價值而定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二條?搶奪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四)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
(五)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
(六)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七)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八)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九)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
(十)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搶劫特定財物怎么認定:
1、以毒品、假幣、淫穢物品等違禁品為對象,實施搶劫的,以搶劫罪定罪;
搶劫的違禁品數量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搶劫違禁品后又以違禁品實施其他犯罪的,應以搶劫罪與具體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并罰;
2、搶劫賭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以搶劫罪定罪,但行為人僅以其所輸賭資或所贏賭債為搶劫對象,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搶劫手機后將手機丟棄的,會不會構成搶劫罪要依據搶劫的手段和手機的價值而定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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