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打架斗毆現象并不少見。由于口角問題或者其他矛盾,很容易引起雙方打架行為。打架不僅僅危害人們的人身健康同時也損害財產安全。我國法律對于打架斗毆造成傷害的賠償都有明確說明,那么打架后的賠償標準住院護理費都可以賠償嗎?
一、輕傷民事賠償標準
1、法醫鑒定為輕微傷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進行雙方調解、賠償醫療費等達成協議,還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 如果賠償達不成協議,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傷害所受的損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二、賠償標準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綜上所述,打架后的賠償標準住院護理費都可以賠償。打架的賠償標準中包括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以及護理費用。因此如果大家中需要住院治療,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伙食補助費等。此外也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誤工費。
打架輕傷刑事拘留多久
校內學生打架,學校有責任嗎
學生打架受傷學校應擔什么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孔令汝律師,男,漢族,云南邊昭輝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法學學士學位。 孔令汝律師2016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從事律師執業,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辦案經驗,對案件有著自己獨到的領悟和見解,在辦案過程中,孔律師能夠直擊案件要點,精準把握,針對案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收集對應證據,使客戶對案情一目了然,有效地保障客戶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犯。 孔令汝律師執業以來辦案類型涉及刑事辯護、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等訴訟業務,也參與協商處理多起工傷、工亡案件等非訴訟業務,孔律師的敬業精神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孔律師擅長于婚姻繼承、債權債務糾紛、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勞動仲裁、房地產建設工程等相關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 孔律師始終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務宗旨,本著對法律的信仰和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做到將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理,全力維護每一位客戶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 ? ?孔令汝律師作為年輕律師,其思維敏捷,自身定位準確,辦案技巧嫻熟,具有突出的親和力。
農村房屋土地證和戶主不是一個人怎么辦
2021-03-24留置時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2021-02-07借條可以打印再簽字嗎
2021-01-13贈與的房產可以賣嗎
2021-01-22家庭冷暴力的緩解方法有哪些
2020-11-13男方在女方孕期提離婚會凈身出戶嗎
2021-02-19侵權責任糾紛能否申請支付令
2020-11-27交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用幾天
2021-01-15為什么近年來中國夫妻離婚率在不斷的上升
2020-12-13為什么集資房不可以抵押貸款
2021-03-17載同事上班遇車禍判賠153萬之律師說法
2021-02-10農民工意外死亡最少獲賠額為多少?
2021-02-262020勞動法律關于勞動力外包是怎樣規定的,與派譴的區別
2021-03-23勞務外包協議書
2020-12-20浙江省疫情期間工資怎么發放
2021-02-27不激納養老金是否屬勞動爭議
2021-03-04保險合同條款要遵循什么原則
2021-01-19保險法修改可圈可點
2021-01-16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有哪些形式
2021-01-01被保險人未履行風險增加的通知義務怎么處理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