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實踐中要防止將“傷害致死”錯認為“故意殺人”。
如果繼承人“只有傷害的故意”,造成被繼承人死亡完全是意料之外,則不屬于“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法定事由,不因此而喪失繼承權。還要注意的是,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只是對被其殺害的被繼承人而言,對不是其殺害對象的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并不喪失。
例如,繼承人只實施了殺害養母的行為,并未實施殺害養父的行為,因此其對養父的繼承權并不因為殺害養母的行為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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