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證據怎么構成盜竊罪
在只能確定嫌疑人,但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嫌疑人犯了盜竊罪的時候,就要報警,公安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查等一些列偵查,尋找到證據后才能立案。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規定的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對于沒有證據,這種情況是可以直接表達,報警電話的,直接讓警方來進行尋找相應的證據,如果還沒有證據的話,這個時候肯定就沒有辦法認定對方實施了盜竊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合同沒有履行多長時間有效
2021-03-25私人強拆別人房屋什么罪
2020-12-29店鋪租賃合同范本
2021-02-12家暴離婚精神賠償標準是多少,家庭暴力如何取證
2020-11-17對指定管轄不服的怎么辦
2021-03-23訴訟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債權嗎
2020-12-17集資房是什么性質的房
2020-11-11企業關閉分流可以解除合同不走嗎
2020-11-25同一時間段能否成立不同勞動關系
2021-01-17勞動爭議的追訴期是幾年
2020-12-19重大誤解訂立的保險合同是否能變更
2021-02-26如何訂立海上保險合同
2021-02-10身患重疾意外摔傷致死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嗎
2021-01-08拼車可能涉及到哪些保險
2021-03-20購買財產保險后要注意什么
2021-02-24交強險被保險公司拒賠,怎么維權
2021-03-05保險代理人的職業資格證書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0-11-23保險代理都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2020-11-20被保險人 TheInsured
2020-11-27土地承包的主體可以是誰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