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賄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哪些情況下受賄犯罪不能判緩刑?
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一萬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等法定減輕情節的之外,一般不適用緩刑。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數額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減輕處罰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積極退贓的,且在重大生產、科研項目中起關鍵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從嚴掌握。
對下列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1、犯罪行為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沒有退贓,無悔改表現的;
3、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節惡劣,或者將贓款用于投機倒把、走私、賭博等非法活動的;
4、屬于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數罪的;
5、曾因經濟違法犯罪行為受過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6、犯罪涉及的財物屬于國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項和物資,情節嚴重的。
綜上所述,貪污受賄數額達到五千元就構成犯罪,法院審理這類案件,量刑標準從拘役,三年到十年,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不等。如果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上,原則上不能判緩刑。另外,法院判刑的時候還結合嫌疑人悔罪認罪情況及受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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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受賄罪定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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