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將是大家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娛樂活動,有的人在打麻將的過程中,可能心中會有疑問,打麻將違法嗎?一般而言,關于打麻將是否違法的界定,主要是取決于打麻將的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金額的大小,而與打麻將的場所的關系不大。
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將館來賭博就是犯法,麻將館的娛樂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現在國家規定在一定限額內的金額的娛樂或者和家人之間帶金錢輸贏的娛樂不算賭博。所以現在麻將館多是一什么活動中心、娛樂中心之類的名義出現的。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以區分是賭博行為還是娛樂行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賭博行為,要看數額與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是不是“聚眾賭博的賭頭”與“以賭博為業的賭棍”,以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比如對于賭頭,抽頭漁利5000元以上的涉嫌犯罪、是刑事案件,否則就只是治安案件。
一、在自己的家里打麻將是否違法,要分幾種情況:
1、是否違法主要不是看場所,而是看金額。現在國家法律還沒有一個明確界定數額的依據。不過可以參考一個《河北省禁止賭博條例》 第八條參與賭博,一場賭資在一百元以下的,由本人所在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給予批評教育。
第九條參與賭博,一場賭資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處三百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三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參與賭博,一場賭資在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二)為賭博提供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至十五日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一千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罰款:
(一)參與賭博,一場賭資在二千元以上的;
(二)因賭博受治安管理處罰后又參與賭博的;
(三)具有第十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
還有吉林省公安廳出臺《關于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對“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情形進行了明確說明,并用具體金額作為主要區別。主要包括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其中: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或者3日以下拘留。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4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處3日以上5日以下拘留。
2、要看在自己家里自己是否有營利的行為。 賭博罪: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以區分是賭博行為還是娛樂行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賭博行為,要看數額與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是不是“聚眾賭博的賭頭”與“以賭博為業的賭棍”,以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比如對于賭頭,抽頭漁利5000元以上的涉嫌犯罪、是刑事案件,否則就只是治安案件。
3、如果是朋友家人間進行少量的財物輸贏為娛樂活動,是不應以賭博論處的,那么也就是合法的娛樂活動。
關于大家想知道的打麻將違法嗎這個問題,只要涉及的金額不大的話,是不構成違法行為的。只要在打麻將的過程中涉及的金額不超過一千塊錢的話,在這種情況下,打麻將就是屬于合法的娛樂活動而不構成違法犯罪的賭博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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