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金額是賣出去的價格嗎
職務侵占的罪的金額并不一定是對出售所得的金額計算的,而是依據侵占財物實際的價值進行計算的,出售價格低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計算。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占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關于行賄罪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職務侵占罪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董事、監事、經理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物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因此,若其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財產,將構成職務侵占罪。實踐中常見的是擅自使用公司財產為自己或者他人購買房屋、汽車或者其他物品,有的甚至直接支取公司財產用于購買土地、廠房等個人用途。
(二)公司股東擅自占有出資企業的財產
股東出資設立公司,其投入的財產及收益已經不再屬于個人,而屬于公司所有,不能與個人財產混為一談。如果股東利用其在公司擔任職務的便利,將公司財產混同于自己的財產,或者認為公司的財產就是其個人財產,從而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占有、私分已為公司所有的財產,或者將該公司財產擅自轉讓給自己或他人控制的另一公司,均構成職務侵占。
(三)非法占有其他股東的股權
公司股東如果為多人,經常發生股權糾紛,如,為奪取公司控制權利用不正當手段侵占他人股權、被委托持股人侵占委托人股權等。此等情形是構成職務侵占還僅是一般民事糾紛,有一定爭議。如果能夠認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則可對其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東股權的行為以職務侵占罪論處。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職務侵占的罪的金額并不一定是對出售所得的金額計算的,而是依據侵占財物實際的價值進行計算的,出售價格低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計算。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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