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上經常會出現一些利用信息網絡尋釁滋事的事件,加之當今網絡信息傳播速度快,使用人群廣,一旦造成不良影響,隨即飛速傳播,所以,相關部門非常重視此類部門的界定及處理。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學習下利用信息網絡尋釁滋事的最新界定及處罰程序。
一、界定。
信息網絡具有兩種基本屬性,即“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人們把信息網絡作為獲取信息、買賣商品、收發郵件的有效途徑,說明信息網絡具有“工具屬性”。同時,信息網絡也是人們溝通交流的平臺,是現實生活的延伸,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又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解釋》第五條結合信息網絡的兩種基本屬性,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解釋》第五條第一款針對的是把信息網絡作為“工具”,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對他人隨意辱罵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信息的迅速擴散、不易徹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網絡辱罵、恐嚇他人,社會危害性更甚。《解釋》將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上述行為明確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有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增加網絡“正能量”,維護公共秩序,符合法律規定的精神。
二、處罰。
《解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網絡空間屬于公共空間,網絡秩序也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息網絡與人們的現實生活已經融為一體,密不可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是全體網民的共同責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引發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隨著法律法規的健全,國家對于利用信息網絡尋釁滋事的界定及處理有個更加規范的規定,如果遇到相關事件,應根據的具體情況和具體事件,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者有關法律部門,進一步對事件的解釋和處理工作進行詳細了解。
尋釁滋事罪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尋釁滋事罪最高判幾年
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0-12-25訂婚當天互換禮物屬于彩禮嗎
2020-11-1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在什么時間可以做
2021-03-23交通事故檢驗鑒定時限
2020-12-30破產債權如何確認和抵銷
2021-02-14新婚姻法訴訟離婚財產分割
2021-02-11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的認定方法又有哪些
2020-12-31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交付贍養費的權利嗎?
2020-11-18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故意殺人的界限
2021-03-22房產證抵押貸款所需的條件有哪些
2020-11-14過擔保期保證人負責嗎
2020-11-07房屋裝修合同范本怎么寫
2020-12-17倉儲合同倉單能不能質押
2021-01-26夫妻不和想離婚怎么辦
2020-12-29新手購房一般會忽略哪些細節問題
2021-02-20房屋保全之后如何處理
2020-12-13怎樣與房屋中介簽合同
2021-02-21哪類集資房能夠轉讓
2021-02-25房屋產權證明辦理手續是什么
2021-03-01運輸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