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定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不同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在一定期限內制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該怎么辦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如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有異議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復核必須在3日內提出,超過該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復核只能有一次,已經復核過的,就是最終的責任認定。對復核過的結論不服的,不能起訴交通隊。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賠償,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可能根據事實情況,對交通警察出具的責任認定予以變更,但是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法律規定當中,對于交通事故判定是有著時間限制的但是并沒有統一的時間限制,?往往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有著不同的時間限制,如果不知道可以選擇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判刑三年最快多久出來
2021-03-01對行政復議中的第三人如何規定的
2020-11-13銀行貸款擔保的流程是什么,貸款保證擔保中的法律風險
2020-12-27辦理船舶抵押登記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1-03-18簽訂質押合同的注意事項
2021-03-19主動退賠可以減刑嗎
2021-03-0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2021-03-01如何轉移婚內財產,轉移婚內財產有效嗎
2020-11-11稅務機關可以公告送達稅務文書的情形
2021-01-02交通事故鑒定要準備什么材料,怎么選擇鑒定機構?
2021-01-15購房合同備案流程是什么,購房合同備案有什么好處
2021-02-07未支付經濟補償與加付賠償金要如何適用
2020-12-05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勞動關系是否還存續
2021-03-23工會如何發揮作用
2021-02-02出口產品責任險的特點
2021-01-28可以構成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18保險合同中單務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簽訂
2020-11-25出境旅游保險種類有什么
2020-11-16保險公司未具體告知投保人保險合同條款不能免責
2020-12-06保險合同糾紛管轄權爭議上訴案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