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兩盜同一金店是否構成多次盜竊
如果一個男子在兩年期間兩次都是盜竊同一家金店是會構成多次盜竊的。
多次盜竊如何認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這里的次數該如何認定呢,司法實踐中,多數人認為應當以公安機關的處理登記或者法院的處罰次數為準。
“多次盜竊”構罪不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定罪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因而,數額是否較大并不影響“多次盜竊”是否成立盜竊罪,而只是“多次盜竊”的酌定量刑標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一個男子在兩年期間兩次都是盜竊同一家金店是會構成多次盜竊的。發生這種情況會根據盜竊的數額進行判決。一般情況是不會判緩刑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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