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被侵占屬于犯罪行為嗎
屬于。
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秩序的行為在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下都會構成犯罪。侵占罪是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這一問題為大家搜集整理到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通常來說,拾得他人遺忘物而不歸還是屬于侵占,構成侵占罪的,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還有什么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您到律霸網進一步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傷殘故評定要多久
2021-01-31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同時履行嗎
2021-01-01拆遷協議簽訂后不履行怎么辦
2020-12-12臨時工合同到期不讓走怎么辦
2020-11-15立約定金未簽訂合同可以返還嗎
2020-11-17合同部分履行定金怎么退
2021-03-20未離職沒簽合同申請仲裁算曠工嗎
2021-03-25合同格式條款的優點是什么
2020-12-28實際住房面積比老宅基證面積小怎么辦
2021-01-30車被盜后撞死人,我要承擔責任嗎
2021-01-29有酒駕記錄對信用有什么影響嗎
2021-01-29外嫁女戶口遷出還有宅基地繼承權嗎
2020-12-21老人在商場摔傷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2020-11-22房產中介費支付可能引起的糾紛有哪些
2021-03-14保險合同有什么特點
2020-12-30關于人身保險合同的若干問題
2021-01-20保險實務中的保險人說明義務是什么
2021-01-09車輛保險單可以反保全嗎
2020-12-10離婚后保單受益人要更改嗎
2021-02-07何為出口產品責任保險?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