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拘留是否還有罪
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確定。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適用刑事拘留:
1、《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況是:
(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后,由公安機關執行。
適用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適用拘留時要符合程序上的條件,具體來說:
1、拘留的決定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的決定書送
2、拘留的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交通事故在調查的過程中,可能會由于案件的實際情況,將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拘留不一定會構成犯罪,但是很大部分都是會進行處罰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裝修合同容易出現糾紛的情況
2021-03-01女職工生育假期多少天
2021-02-06商標侵權案件抗辯代理詞如何寫
2021-02-08多個保證人如何分攤債務
2020-11-10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標準
2020-12-30訴訟期間涉案房產是否可以抵押
2021-03-232005年度工傷賠償標準(浙江省)
2021-03-15過擔保期保證人負責嗎
2020-11-07勞動合同可以自由約定條款不,以約定哪些條款
2020-11-25員工主動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2-28用人單位提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解雇嗎
2020-12-31被裁員公司不給經濟賠償怎么辦
2021-03-18保險索賠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0-12-05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時效是多久
2020-12-05影響出口產品責任險費率的因素有哪些
2020-11-26我國工程保險有沒有法律保障
2021-01-02保險合同有什么特點
2020-12-30被保險人自殺保險公司會不會賠償
2020-12-30六旬母親為給兒子籌集治療費跳樓自殺,自殺能獲得保險賠償嗎
2021-02-12反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存在的困境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