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奪罪的特征有哪些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行為人實施了公然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如趁本人不備,奪取財物或者當著被害人的面,在被害人不敢或者不能反抗的情況下,公然地非法將他人的財物占為己有的行為。應當注意的是構成搶奪罪是以沒有使用暴力或者脅迫的方法為前提的。如果使用了暴力或者脅迫的方法,奪取他人的財物,就應按搶劫罪定罪處罰;
3、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數額不大,或者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不構成犯罪。至于具體的標準,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裁量。
二、搶奪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搶奪罪與搶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月的,主體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帶一個“搶”字。但兩者也有較大的區別:
1、客體要件不完全相同。搶奪罪為單一客體只侵犯公私財產。搶奪罪為復雜客體,侵犯的不僅是公私財產,而且是人身權利。
2、客觀要件表現不同,搶劫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財物,并且法律上沒有數額的限制;而搶奪罪則是乘人不備,公然從財物所有人手中搶走財物,并且法律要求數額較大時才構成犯罪。
3、搶奪罪同搶劫罪,都是公然奪取財物,但它們之間有著原則區別,主要區別在于實施犯罪過程中,搶劫罪對被害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方法,搶劫財物同時危害人身安全,而搶奪罪卻始終不使用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
4、預謀犯罪時,作了搶奪與搶劫兩手準備,而臨場只實施了搶奪行為,或者作案時臨時改變了行為方法的,以實際實施的方法屬于何種方法而確定罪名。另外,當眾搶奪巨款的,仍屬搶奪罪,不能因搶奪財物數額巨大就改定搶劫罪。
5、搶奪財物時,用力過猛,無意中造成被害人受傷害的,不屬于故意使用暴力,仍應定為搶奪罪。如只造成輕傷,可以作為搶奪罪?的情節,從重處罰。
6、攜帶兇器搶奪的,新《刑法》規定以搶劫論處,而不管其是否已實際使用或顯示。但在量刑時應作為情節考慮。為窩贓、拒捕、毀滅罪證而使用暴力的,也以搶劫論。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問題進行的解答。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搶劫罪與搶奪罪是有所不同的,搶奪罪是沒有使用保暴力的行為來獲取非法的財產,而搶劫罪則相反。讀者如果需要找律師咨詢法律方面的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未成年工受勞動法保護嗎
2021-01-21專利文件不能修改的情形有哪些
2021-03-17抵押擔保責任屬于連帶債務嗎
2021-01-11嚴重交通事故處理步驟有哪些
2021-02-04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09如何認定行人故意事故
2021-01-17雇傭關系需要辭職嗎
2020-12-09孩子需要請保姆,男方承擔一半保姆費嗎
2021-01-01軟件偷偷打開攝像頭竊取用戶信息違法嗎
2020-11-22試用期的長短有什么限制
2020-11-21勞動關系結束還能起訴嗎
2021-01-16實習證明格式是怎樣的
2021-02-20比例再保險經營方面的條款有什么
2021-03-07試論我國人身保險合同的復效
2021-02-12投保人中途終止保險,如何計算損失
2021-03-17車禍保險公司一年沒賠償怎么辦
2021-01-28保險理賠的理賠程序內容是哪些
2021-01-17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還用賠償嗎
2021-01-10車輛自燃險有必要買嗎
2021-03-24被保險人法律地位研究
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