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行賄贓物構成侵占罪嗎
侵占行賄贓物的,不會構成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對象是保管物、埋藏物和遺失物,而侵占行賄所得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zhuǎn)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刑事案件中處理的涉案財物的種類
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司法實踐中常用的提法是“贓款贓物”,而我國《刑法》中對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的處理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其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分子違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chǎn),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這一條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有: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被害人的合法財產(chǎn)、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罰金。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財產(chǎn),或違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這兩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經(jīng)營、非法行醫(yī)的犯罪違法所得就是此種情況。
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贓物贓款,行賄人打算用于行賄的財物往往也被認為是贓款贓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說是贓款贓物。究竟何為贓款贓物?我國刑法上并沒有規(guī)定,只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對被扣押、凍結(jié)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沒收,上繳國庫。”而這里的贓款贓物還是根據(jù)判決書所作的認定,因此,其認定主體既可以是公安機關,也可以是檢察機關、法院,而對于人民法院的審理具有意義的刑事案件涉案財物主要是刑法第六十四條提到的這幾類。因此,筆者認為,贓款贓物的特征在其贓性,它僅僅是一個程序性的概念,具體包括哪些內(nèi)容,沒有必要作明確的限制。
行賄罪如何認定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
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的界限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于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yè)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yè)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注意分清以上兩個問題,就可以比較正確的認定行賄罪。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侵占行賄贓物是不是構成侵占罪”問題進行的解答,侵占行賄贓物的,不會構成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對象是保管物、埋藏物和遺失物,而侵占行賄所得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wǎng)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nèi)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危房拆遷怎么安置
2021-03-16申請對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限是多久
2021-03-12父母和子女能簽訂贍養(yǎng)協(xié)議嗎
2021-03-22成為獨立董事需滿足哪些條件
2021-02-06抵押物充足可以構成騙取貸款罪嗎
2021-01-20交通事故是否為必要共同訴訟
2021-02-19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確定
2020-12-30石城縣縣城規(guī)劃區(qū)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辦法
2021-03-17夫妻欠債協(xié)議書怎么寫
2020-11-16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怎么承擔
2021-03-21離婚賠償?shù)臈l件與程序
2021-03-07撞死人要坐牢嗎
2021-03-02房產(chǎn)證上會有抵押信息嗎
2020-12-10未成年打賞主播可以報警嗎
2021-01-14學生在學校打架班主任承擔責任嗎
2021-01-10調(diào)崗多久后可解除勞動合同
2021-03-04競業(yè)禁止補償金標準是什么
2020-12-23資產(chǎn)重組職工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3-05車買過的交強險和商業(yè)險能退嗎
2021-03-11運輸保險合同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