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寫諒解書就不用還錢嗎
涉嫌職務侵占罪,主動自首,贓款并且取得諒解書,還要判刑的,只是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此處所稱“公司”,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規定設立的非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稱“企業”,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國有的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設立的有一定數量的注冊資金及一定數量的從業人員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如商店、工廠、飯店、賓館及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經濟組織;其他單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業以外的非國有的社會團體或經濟組織,包括集體或者民辦的事業單位,以及各類團體。
職務侵占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占有而未占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職務侵占罪得到了對方的諒解,只能說在處罰的時候可以從輕處罰,但是自己所需要償還的錢財必須全部償還,職務侵占罪最少的處罰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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