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通過公安立案嗎
不能。侵占罪,刑法明確規定:告訴的才處理。這是刑事自訴案件,原則上,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
一、告訴的才處理。
1、刑法中規定的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訴的,刑法不予處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由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近親屬告訴的案件,按刑法規定處罰。
2、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告訴后又撤回告訴的,司法機關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追訴的,應當撤銷案件。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
1、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自己把他人的財產進行侵占的話,那么在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就會構成侵占罪,這個需要自己收集證據到法院提出訴訟的,公安局不能管自訴案件,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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