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感謝訪問《江蘇省酒駕處罰標準,江蘇省酒駕怎么處罰》,如下是往年的相關資訊,暫定繼續沿用這份說明。具體內容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
按照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屬于醉酒駕駛。
酒后駕駛主要通過酒精測試儀測試(如我國警用的卡利安ZJ-2001A),被檢測者對準儀器吹氣口連續吹3秒(確保測出的酒精濃度和血液中濃度一致),這時發出酒精測試儀會發出“叮叮”兩聲,兩聲后待機燈(READY)和不合格燈(WARN)同時閃爍,同時顯示測試數據。
飲多少酒會達到處罰標準
專家估算,1杯啤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會達到20mg/100mL左右,而達到醉酒駕駛80mg/100mL只需要三兩低度數白酒或兩瓶啤酒。
人體血液酒精濃度達到80mg/100mL,不同酒類量化分別是:70°白酒約40g;60°白酒約60g;50°白酒約80g;40°白酒約120g;日本清酒約400g;紅酒約480g;啤酒約2瓶或4罐。
判定標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飲酒駕駛處罰措施
針對頻頻發生的酒駕交通事故,2018年1月1日執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加大了酒駕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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