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侵占罪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一些公司的員工,坐到高位掌握了公司的財產權,在巨大的財產誘惑前,產生非法占有的念頭,若真的付諸行動,那么將會構成職務侵占罪,屬于刑事犯罪。在其中遭受侵害的一方,即被害人,除了交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對損失的財物,會考慮是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
按規定,職務侵占罪公訴時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不過,具體而言,對于被侵占的財產將做以下的處理: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會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人民法院將根據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3、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這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如果是直接以職務侵占罪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那么將不能得到允許。不過,實踐中是否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往往不需要太過考慮,因為一般要經過公安機關追繳,或讓犯罪嫌疑人主動退賠,若是受害人(公司)仍然有損失的,即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提起自訴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59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適格的自訴人
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自訴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由于自訴人的起訴而引起,對于自訴案件,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沒有公安機關的偵查和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自訴人起訴時應明確提出控訴的對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確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起訴請求,包括指明控訴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種刑事責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三)屬于自訴案件范圍
即屬于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三類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確定的具體的自訴案件。
(四)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
(五)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自訴人應當依據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地區管轄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在我國港、澳、臺居住的中國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國港、澳、臺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港、澳、臺同胞告訴的,應當出示港、澳、臺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證明。
三、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占1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2、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每減少1.5萬元,刑期減少六個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占1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數額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職務侵占罪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問題進行的解答,職務侵占罪的被害人是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但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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