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貨款有罪嗎
挪用公司貨款會構成犯罪,已違反了挪用資金罪。根據我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挪用了公司貨款的那么對于公司的發展會有一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被發現后就會開除處理然后移交警察局,而且挪用公司貨款在達到一定數額后就會從重進行處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伙企業的設立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3-23出租車乘客受傷由誰賠
2020-11-26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2020-11-15破產過程中債權債務能否抵消
2021-02-17遺囑執行人有哪些職責
2021-02-27工作期間腦出血如何賠償
2021-01-12財產保全必須提供對方賬戶嗎
2020-11-15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3-07護工合同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24保管人擅自處分保管物能要求賠償嗎
2020-12-27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如何請求
2021-03-13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2021-03-10單位調崗調職調薪勞動者要如何應對
2021-01-18家庭財產保險中的分攤條款
2020-11-08人身保險理賠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0-11-16保險格式合同有沒有效 誰說了算
2021-01-25投保人中途終止保險,如何計算損失
2021-03-17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7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之間有哪些不同
2021-03-09保險單(產險)的變更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