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對“酒駕”行為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醉駕”行為的處理?
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
除追究刑事責任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醉駕的定性
什么是“酒駕”?
“酒駕”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根據國標GB19522—2010,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經檢驗,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屬于飲酒。
什么是“醉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駕”指的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國標GB19522—2010,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經檢驗,大于80mg/100ml即屬于醉酒。
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兩者認定的標準不一樣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相關規定,對酒后駕駛的標準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飲酒駕駛”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間,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飲酒駕駛酒精量<80mg;
“醉駕”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實踐當中,出現酒后駕駛情況,交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書面文件均出現這些數據,車輛所有者或者駕駛人們可以通過區分兩者的標準,辨別行政處罰的適用是否準確。
但是對于駕駛車輛的人員來說,這也就想成為了一個極大的交通隱患,每年因為酒駕醉駕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層出不窮,甚至于有的駕駛人員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律霸網小編為您精心整理以上關于問題解答的相關資料文獻,如有疑問,請前往律霸網官網進行法律咨詢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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