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那么當事人才會被稱之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審判階段的話,則一般稱之為被告人。很多時候會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不過同時符合條件也是允許取保候審的。那么對犯罪嫌疑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下文中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對犯罪嫌疑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
4.需要逮捕而證據不足的被拘留的人;
5.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案件,其中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因鑒定時間較長,辦案期限屆滿仍不能終結的案件,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應當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
7.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8.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不能立即交付執行的。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
1.保證人保證。保證人保證方式又稱人保。
2.保證金保證。保證金保證方式又稱財產保,是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現金交納,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1000元。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依法應當沒收保證金的,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作出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的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等都應由縣級以上公安司法機關作出。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適用保證人和保證金保證。
那么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是否滿足了規定的條件,要是不滿足即使委托律師幫忙,也是無法獲得取保候審批準的。而對于取保候審的期限,法律方面規定最長為12個月,實際的取保期限應該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取保候審期限是多久?
解除取保候審是不是沒事了
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訴訟中不適用調解的原因有哪些
2021-02-27企業違法法律顧問有責任嗎
2021-01-19有限合伙企業有訴訟主體資格嗎
2021-03-13父母離異后誰是監護人
2020-11-20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最多賠償多少錢
2021-02-16合同侵權能主張精神賠償嗎
2020-11-13企業承包與租賃合同區別具體在哪些地方
2021-01-01私生子繼承遺產的份額是多少
2020-12-15低保待遇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沒有法條)
2020-11-22交易失敗是否還交中介費
2021-01-22員工學歷造假企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2021-03-02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怎么辦
2021-01-10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法律規定
2021-02-06產品責任糾紛歸責與舉證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2-14保險經紀人是什么呢
2021-03-21近因原則在保險糾紛中如何適用
2021-01-07保險公司不認交警判的責任怎么辦
2021-03-17雇主責任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1-03-04影響產品類風險有哪些因素
2020-11-13不給臨時工買保險合法嗎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