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委托人侵占委托人錢怎么維權?
委托人錢財被受托人侵占的,可以要求侵占者歸還侵占的財產,如果拒不歸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受托人應承擔哪些義務?
1、遵守信托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忠實義務。受托人除依照信托法規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托人違反規定,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人信托財產。
3、分別管理信托財產的義務。受托人必須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分別獨立信托財產為保障受益人權益所必需,同時也將促使受托人謹慎、忠實地履行其管理職責。
4、親自處理信托事務的義務。
5、共同受托人共同處理信托事務的義務。同一信托中兩個以上的受托人為共同受托人,應當共同處理信托事務。但信托文件規定對某些具體事務由受托人分別處理的,從其規定。
6、受托人保存記錄、報告以及保密的義務。
7、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義務。受托人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托利益的義務是受托人最基本的義務之一,是實現信托目的的要求。
8、對信托財產造成損失時填補損失、恢復原狀的義務。
被委托人有責任和義務妥善保管委托人的錢財,受損時有義務彌補和恢復,如果私自侵占委托人錢物,在委托人要求歸還的情況下必須及時還給對方,否則委托人可因此上訴到法院,一旦確定屬于侵占罪則可根據金額進行量刑和判刑。
刑事訴訟法侵占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最新侵占罪量刑標準
信托與委托、代理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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