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向哪個部門投訴
合同詐騙屬于經濟犯罪,由公安局經偵隊負責辦理。如果報案可以向公安機關就可以了。
合同詐騙有以下表現形式:
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勾當
行騙者為了便于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偽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培訓員工,由員工進行詐騙,整個詐騙過程,真正的幕后策劃人始終不露面。因此,合同詐騙案件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業務員或一般員工,而隱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劃人因為極少直接與受騙者接觸,從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義行騙,可以減少行騙的風險,增加行騙手段的隱蔽性。更有甚者,公司連自己招聘的員工都騙,情節十分惡劣。
二、重操舊業者多屢騙不爽
行騙者多數是具有多次行騙劣跡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識破,便馬上聞風而逃。當他們認為風聲不緊的時候,就會重操舊業。因為他們對于行騙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時間內他們便可以迅速成立詐騙組織,實施詐騙行為,而且,為逃避法律懲罰,他們會吸取教訓,得手后立即銷聲匿跡,給有關部門查辦造成困難。
三、運用見證手法騙取信任
合同詐騙公證和律師見證的形式,是較為流行的法律見證形式。正是由于這兩種形式社會效果好,也為老百姓所熟知,行騙者容易抓住這種心理,從而體現其合作項目和合同的真實性。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舉報人能否申請行政復議
2020-11-21一級傷殘鑒定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20如何確定交通事故受訴法院
2021-02-04未婚先孕的有探視權嗎
2021-03-08不服仲裁裁決當事人是否可以到法院申請撤銷
2020-12-05商業銀行到境外借款是否需要批準
2021-01-08反家暴法規定:哪些行為算家暴
2020-12-10怎么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29試用期離職主管不同意怎么辦
2020-12-05企業單方變崗調薪的行為應該如何認識
2021-01-24意外險國家規定最高賠付多少
2021-01-01飛機買延誤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9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范圍是什么
2020-12-20旅行者登車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1-03-14論保險詐騙的共犯問題
2021-02-26投保意外險必須注意的幾點
2021-02-11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種類
2021-03-04個人如何承包林地
2021-03-02戶口已遷入婆家的外嫁女離異后,能享受婆家的拆遷補償嗎
2021-01-21不服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