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不少地方政府為了本地經濟發展需要,增大了對農民進行征地的力度,并對其進行一定的補償。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2020年最新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3、青苗補償標準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二、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為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為了獲取項目等情況時會強制征收農民的土地,但是征用土地也不是隨意就可以強制征收的,政府需要有合法的項目支撐,需要走合法的程序,更需要對農民進行合理的經濟補償,如果有任何一條違反上面的規定,那么被征收人都可以去起訴相關部門,為自己爭取合法的權益。以上就是2018年最新征地補償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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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2020年最新征地政策有什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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