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買車之前都會要求試駕同型號的車,體驗車的性能,但是如果人們在試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該怎么處理呢?試駕者和汽車銷售商之間的責任如何劃分?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應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呢?
如何確定試駕者與汽車銷售商責任
1、應審查汽車銷售商在試乘試駕活動中有無過錯。
因為作為經營者,汽車銷售商有義務保證消費者的財產與人身安全,試駕時必須盡到審查駕照、合理提示車輛特性及試駕路線、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等基本保障性義務。
如對消費者的資質及能力進行審查,對消費者及車輛的安全盡到謹慎義務,如在試駕前對車輛性能、操作進行詳盡說明,使消費者熟悉車輛后再駕駛車輛上路;盡量選擇路況好、車輛相對少的安全路段作為試駕區域;對試駕路線的情況對消費者說明,提醒試駕者需要注意的事項,在試駕者駕駛過程中,對其操作進行監督和提醒等,盡量預防和減少危險發生。
2、應當適當平衡利益與風險。
因為汽車銷售商對試駕車輛仍保有實際支配力與監管力,且提供試乘試駕服務本身就是其市場營銷的手段,得以從中獲取潛在客戶、贏得商業利益,理應對試駕活動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試駕者來說,試駕行為使其直接操控試駕車并從中獲取了標的車輛有關性能的直觀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車輛的支配者及運行利益享有者。
綜上,根據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試駕中發生交通事故汽車銷售商與試駕者內部賠償時,雙方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外按份承擔賠償責任;第三方被造成損害請求賠償時,汽車銷售商與試駕者應當共同承擔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來源:律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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