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駕駛員缺乏對現場處置的基本知識,一旦突然發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現為:
一是面對目不忍睹的慘狀和傷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圍觀的群眾,束手無策,驚慌失措,貽誤搶救傷員的時機,加劇了不應有的后果;
二是不知保護原始現場,使現場很快被破壞,給事故現場的勘察及正確處理造成困難,有些本來有理的情況也由于現場被破壞而無法說清;
三是由于私心嚴重的缺乏法制觀念,肇事后自己私了或逃逸,帶來許多嚴重的后遺癥。針對該問題律霸網小編聯合咨詢律師后為大家整理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該怎樣處理:
駕駛員對現場的交通事故處理
(1)立即停車--凡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肇事后逃跑,甚至置傷亡人員或國家財產不顧,只為了逃脫個人罪責而跑掉,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極不人道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惡劣行為,其結果只會受到法紀的加重處罰。所以駕駛員肇事后必須馬上停車。
(2)立即搶救傷員和物資--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死亡人員,確屬當場死亡而無絲毫搶救希望者,應原地不動,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蓋。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進行搶救。如果受傷者傷勢較輕,可暫留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如果傷勢較重,應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靠近市區的還可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請醫院派車前去搶救。同時要用白灰、石頭、繩索等物將傷員倒位描出。如一時無過車輛或救護車,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并要留人員看護現場。若無人傷亡,應迅速搶救物資和車輛。
(3)保護原始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對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了解事故情況,正確處理事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現場保護的內容有: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
現場保護方法是:尋找現場周圍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后,再行疏通。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親自或委托他人向肇事點轄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號碼,全國統一為"122"。報告內容有: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和姓名、住址、肇事車輛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等。交警到達現場后,一切聽從交警指揮并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警進行現場勘察和分析等。
(5)現場急救--交通事故發生時,輕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殘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傷員的搶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內急救兩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國目前還屬薄弱環節。據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發生在事故的瞬間,大約有35%發生在傷害后的一二個小時內,大約15%的死亡發生在傷害后的7天之內。因此,及時正確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許多生命,交能防止傷情惡化,減輕疼痛,預防并發癥和殘癥的發生。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扎、固定、搬動和心肺復蘇。
在實施具體急救時,首先應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后是固定脊椎和骨折肢體,最后可進行針對性的包扎和作心肺復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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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江鋒律師,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現為石家莊市律師協會公司專業委員會委員、河北錦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律師。 李江鋒律師2008年在校期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9年大學畢業以后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同年到河北錦澤律師事務所工作至今。李律師自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民事及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有社會影響的案件,如無極6.16環境污染案等。同時,李律師還擔任了河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法律顧問。李江鋒律師愿以嚴謹的工作態度,專業的法律知識,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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