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尸體應在檢驗完成后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名尸體,登報后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具體規定見公安部令第70號《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由急救、醫療機構或者法醫出具死亡證明。尸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有停尸條件的醫療機構。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解剖尸體需征得其親屬的同意。檢驗完成后,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親屬承擔。
對未知名尸體,由法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采集其他相關信息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尸體信息登記表》,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有關部門。
核查出未知名尸體身份的,通知其親屬或者單位認領并處理交通事故。經核查無法確認身份的,應當在地(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尸啟事。登報后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倒閉傷殘津貼怎么辦
2020-12-28用手機拍別人算侵權嗎
2020-12-13流產期間能辭退嗎
2021-03-02酒后襲警罪會加重量刑嗎
2021-02-09什么是贍養費?贍養費標準是什么
2021-03-14我國最新喪葬費賠償標準
2020-11-1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2021-03-14反擔保合同適用法律情形有哪幾種情況
2021-03-12繼承權受到侵害該怎么保護
2020-11-16自建房申請書怎么寫
2021-02-08離職補償金如何能獲得
2021-02-16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包括哪些人,理賠標準是怎么樣的
2020-11-17交通意外險與人身意外險有何區別
2020-11-11哪些人適合購買意外保險
2020-11-22非直系親屬可以做投保人嗎
2021-02-12保險合同的效力會出現哪些情形
2021-03-13保險合同代理代理方需要承擔哪些法律義務
2020-11-18人身保險合同的成立
2021-03-18什么是保險合同
2021-03-21無證駕駛出事故強制保險不應免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