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保險1)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包括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自有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財產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對于有些規模較大的投保單位,“自有的財產"可以掌握在其所屬各自獨立核算單位的財產范圍內。例如,某運輸公司下屬甲、乙兩個車隊各自獨立核算,由運輸公司統一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后,甲隊車輛撞壞甲隊的財產,保險人不予負責,甲隊車輛撞壞乙隊的財產,保險人可予以負責。
第三者責任險在財產損失賠償上掌握的原則是:保險人付給受害方的賠款最終不能落到被保險人手中,但碰撞標的均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可酌情處理。
如:甲、乙兩車被保險人都是同一個單位,而且在財務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單位。兩車均單獨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甲、乙兩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保險人不予賠償。
又如:甲、乙兩車被保險人都是同一個單位,而且在財務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單位。甲車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乙車單保第三者責任險,兩車碰撞。甲車損失10000元、乙車損失5000元,甲車負主要責任(承擔70%的責任)、乙車負次要責任(承擔30%的責任)。賠償方式是:保險人賠償甲車的車輛損失險7000元,乙車的一切損失及應承擔甲車的30%的經濟責任一概不予賠償。
①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家庭成員,可根據獨立經濟的戶口劃分區別。?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戶口分居,家庭成員指每戶中的成員,而不能單純按是否直系親屬來劃分。夫妻分居兩地,雖有兩個戶口,因兩者經濟上并不獨立,實際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視為一個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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