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一是盜竊罪和詐騙罪的概念及構成要件存在明顯差別。
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占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罪的行為是竊取他人占有的財物,竊取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單位)占有。
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既遂的構成要件內容為: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二是盜竊罪與詐騙罪所采取的犯罪手段有所區別。
盜竊罪和詐騙罪雖然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占有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但所采取的犯罪手段不同。盜竊罪表現為秘密竊取,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未發覺的手段、方法,將財物據為己有,如順手牽羊、深夜撬門扭鎖、公共場所扒竊的手段等。詐騙罪表現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常見的詐騙方法有編造謊言、假冒身份、偽造文書或者證件、涂改單據等,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后主動處分自己的財產。
三是在行為人已經取得財產的情況下,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區別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
盜竊罪是違反被害人的意志,詐騙罪是使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如果不存在被害人處分財產的事實,則不構成詐騙罪。受騙者在處分財產時必須有處分意識,即意識到自己將某種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但不要求對財產的數量、價格等具有完全的認識。對于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我們可以根據一個案例來進一步的說明。
通過上文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盜竊罪與詐騙罪在生活中非常的常見,區分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點在于行為人獲取他人財物時的行為方式。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們也歡迎您到律霸網進行在線咨詢,我們有最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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