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372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處罰事由: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戰時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認定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軍隊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動。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構成本罪,行為人既要有冒充軍人的行為,又要有招搖撞騙的活動。如果行為人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冒充軍人,沒有進行招搖撞騙的活動,則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進行了招搖撞騙的活動,但不是冒充軍人名義實施的,則不構成本罪;構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處理。
(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本法對這兩個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系。其主要區別在于:一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體主要是軍隊的聲譽及其正?;顒?,后者侵犯的直接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聲譽及其正常活動,二是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后者的犯罪對象是除軍事機關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通過律霸網小編介紹了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的判刑標準,相信你對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認識。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要注意情節嚴重的時候,此時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在線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選了拆遷安置房還能選貨幣補償嗎
2021-03-21動物侵權的認定和賠償
2020-12-08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手續是什么
2021-02-14交通事故鑒定中是否扣車
2021-02-08交通事故索賠需提供哪些證據
2020-12-19公共場合強奸幼女坐幾年牢
2020-12-30什么是放棄繼承權,怎么放棄繼承權
2021-03-22專門人民法院可以審理行政案件嗎
2020-12-18單位公款可以打到個人賬戶嗎
2021-02-13公司買賣協議書怎么寫
2020-12-31合同債權作為質押標的一般有哪些條件
2021-02-01私人建筑合同如何擬定
2020-12-23學生私自離校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26從一起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糾紛案談起
2021-02-04怎樣解決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低于規定標準的問題
2021-03-14理賠金不因新標準變更 保險合同約定有效
2020-12-24辦照期間肇事,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08船舶觸碰碼頭設施的侵權責任和損害數額確認的新思路
2021-01-30精神病人自殺,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2-04保險公司未勘察現場可以拒賠嗎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