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航律師點評:對于當事人來說,突然發生了這樣重大的變化,自己及親友都會措手不及,不知下一步該怎么處理。這時當事人面對三個問題:“第一,我的車怎么辦?第二,我治病的損失誰來承擔?第三,交警部門會對我有怎樣的處罰?”其實,第三個問題較容易解決,交警部門一般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一定數額的違章罰款。對于前兩個問題,汽車被交警部門查扣,如果車輛沒受到損失的話,可向交警部門申請放行車輛,交警部門征得對方同意,無損失車輛繳納了拖車費、看車費后,當事人可以將車輛提走。而對于受損車輛和受傷人員來說,進一步處理的程序會比較復雜:首先,根據車輛損失的情況,交警部門會對該車進行查檢或拆檢,并對該車的損失及價值進行評估,這時保險公司也會介入對該車進行定損。其次,受傷人員入院后要接受治療,保留所有治療單據,等待出院,如構成殘疾的出院后要做傷殘鑒定。
根據法律的規定,交警部門會在法定期限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雙方的責任比例(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后交警部門會根據雙方的意見,進行調解,確定賠償事項,其中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自助器具費、車輛損失費等,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達不成協議,交警部門會停止調解,告知雙方訴至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以解決雙方賠償爭議。
雙方訴至法院后,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最終確定賠償比例,此時原告在訴至法院時一般會將交強險保險公司列為第二或第三被告,保險公司一般會在被告應當承擔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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