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最輕能判管制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如何量刑
犯包庇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包庇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1、構成本罪的關鍵是,行為人須有窩藏、包庇犯罪人的行為。首先,窩藏、包庇的對象限于犯罪的人,既包括已被法院定罪的罪犯,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必須對犯罪的人實施了窩藏、包庇的行為。窩藏,是指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包庇,是指為犯罪的人作假證明,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
注意,司法實踐中時常發生的替他人頂罪的行為,其實質屬于隱瞞犯罪人,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包庇行為,應當以包庇罪定罪處罰;以幫助偽造、毀滅證據的方式包庇犯罪人的,不構成本罪,而應以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定罪處罰。
2、構成本罪,以行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為前提,并且與犯罪的人事前沒有通謀。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是犯罪的人而給予幫助的,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與犯罪人事前有通謀,由其事后加以窩藏、包庇的,不構成本罪,而應以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的共同犯罪論處。
3、根據刑法第362條的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以窩藏、包庇罪定罪處罰。
4、本罪既可以由未犯罪的人構成,也可以由雖犯罪但不是同案犯的人構成,但是,同一共同犯罪的行為人相互進行窩藏、包庇的,不構成本罪。
5、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取保候審的保證人與被告人串通,協助被告人逃匿的,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確系犯罪分子,視其情節,已構成犯罪的,對保證人應以窩藏罪定罪處罰。
6、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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