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販毒犯罪活動是目前毒品犯罪的主要行為方式,屬刑事犯罪的范疇,但與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又具有其獨特性,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被害人的不特定性。毒品對人體乃至社會都有極大危害,這也是我國刑法將毒品犯罪列入嚴重刑事犯罪的原因。但對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對象卻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潛在的。毒品買賣行為雙方在明知犯罪的前提下,秘密地自愿交易,沒有一般刑事犯罪意義上的被害人。因此,毒品案件一般沒有目擊證人和報案人。即使有些案件是經群眾舉報偵破的,但群眾也只能提供某些可疑情況,不能提供直接證據,這與普通刑事案件有質的區別。
2、危害的滯后性。一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即時的,而毒品犯罪首先是跨地區將毒品大宗販運至某地區,經批發、分銷,最后零包賣到吸毒人手中。從這個意義講,一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現在時”,而毒品犯罪的危害是“將來時”。種毒犯罪、制毒犯罪危害的滯后性就更為明顯。
3、現場的模糊性。一般刑事案件的現場是明確的,現場會不同程度地留下某些可證實犯罪行為的證據,如血跡、指紋、腳印、毛發及其它痕跡等。販毒犯罪的行為形式一般為“販運”、“攜帶”、“交易”,是隨毒品的流動和分散來實現的,沒有特定有意義的現場,一般也不會留下痕跡,這就決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證難”。
4、行為方式的隱蔽性。一般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制裁,其行為也可能是隱蔽的,如預謀殺人、盜竊、搶劫等,但其行為方式的違法性卻是顯而易見的。而毒品犯罪不同,它是通過毒品買賣賺取巨額差價實現的。隨著打擊力度加大、刑罰加重,販毒人員利用現代交通、通訊工具、科技手段,又采取了錢貨分付、人貨分離、臨時改變交易地點、匯款付賬、地下錢莊洗錢等多種逃避打擊的方法,其行為方式的隱蔽性更為突出。
吸毒一般拘留多久
1、對于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于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且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單位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但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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