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5月10日,網傳重慶石柱縣中醫院一名外科醫生于當日凌晨在醫院被人砍傷,事發時有3名外來人員到其辦公室就診,在醫生準備進行清創縫合術時,同行人員掏出隨身攜帶刀具砍向醫生。10日,重慶石柱縣中醫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10日凌晨2時許,該院一名外科值班醫生確在辦公室被人砍傷。據其介紹,受傷醫生頭面部、胸背等多處被砍,傷勢嚴重,目前已住進ICU病房。
【法律解讀】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將刑法原第二百九十條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內容,改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醫鬧”入刑條款的追加和迅速獲得通過,其背景便是近期持續頻發的“醫鬧”事件,這些醫鬧事件不僅嚴重擾亂了醫療單位秩序,還給醫務人員帶來嚴重的身體傷害和巨大的精神傷害,并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醫鬧入刑”法案的正式施行固然表明了我國政府及立法、司法機關對待醫鬧的態度。對于不構成犯罪的醫鬧行為,公安機關在出警處置時,便可以從治安管理層面進行處罰,將醫鬧的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銜接起來,將實現執法有法可依、執法有據。同時也對部分惡意醫鬧分子起到警示作用。
江蘇真釋律師事務所徐*才律師在記者的采訪中說道,這次修正案把醫鬧,網上造謠等行為都列入刑法,都算是犯罪,這跟以往相比,可以說是變化很大。
因此,他建議對于確實有醫療事故爭議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合法維權,不能采取過激的手段。如采取過激行動,對于主要人員可能觸犯刑法,將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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