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販毒怎么判刑
十四周歲以下不追究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根據刑法第356條的規定,因犯本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
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也可以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案件被裁定超時效怎么辦
2020-11-28著作權商標權同時主張怎么判
2020-12-16新疆各市區消費者投訴協會投訴電話及聯系地址是什么
2021-03-09生產費和撫養費如何算
2020-12-25家庭冷暴力的類型
2021-01-22國企改制重組員工補償金怎么算
2020-12-10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起的可以加名字嗎
2020-12-26自愿加班能要求加班工資嗎?
2021-01-13保險公司開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05保險合同的成立意味著什么
2021-03-19法院判賠精神損害,保險抗辯按序賠償
2020-12-24游客死于“高原反應”保險拒賠
2020-12-21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2021-01-11保險合同的訂立原則具體有哪些
2021-03-07黑龍江殘保金的計算方式
2021-02-09保險單車架號錯了理賠怎么進行
2021-02-21“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在保險理賠中的適用
2021-02-12告之義務與保險人給付責任的關系
2020-11-24對強制保險的思考
2020-12-17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