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與非公人員貪污的區別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與受賄罪的區別:
1、所侵犯的客體不同。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侵犯的是公司、企業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而一般受賄罪所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
2、犯罪行為不同。索賄要求不同;本罪索賄也必須為他人謀利益的,才構成犯罪;而受賄罪不需要為他人謀利益,也可以構成犯罪。
3、主體不同。公司、企業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之不同;
4、犯罪結果不同。本罪必須受賄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受賄罪數額5000元以下,情節較重的,也可以構成犯罪。
5、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處15年有期徒刑;而受賄罪最高處死刑。
受賄罪
1、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2、適用法律條文: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11月5日聯合公布刑法確定罪名補充規定,補充、修改了刑法罪名。
《補充規定》稱,取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替代。“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替代了“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
調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公職人員貪污受賄和非公職人員貪污受賄最主要的區別就是他們所侵犯的客體不同,并且犯罪的行為是不一樣的,造成的結果也會有很大的區別,在處罰方面貪污受賄最高可判處死刑,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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