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和共同受賄罪兩種刑期會相加嗎
依據《刑法》的規定,實施濫用職權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的,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數罪并請,所以兩罪的刑期是會相加的。
相關法律規定
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刑法的規定,實施濫用職權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的,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數罪并請,所以兩罪的刑期是會相加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訴前調解可不可以聘請律師
2020-11-19已經抵押給別人的房產還能做訴前保全嗎
2020-12-09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范圍是哪些
2021-01-03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母公司股東會決議嗎
2021-01-30變道事故責任認定
2021-01-06沒撫養過的養母能否主張贍養費
2020-12-20無產權證的房屋能否抵押擔保
2021-03-25多子女家庭財產繼承怎么分配呢
2020-12-24工地是雇傭關系嗎
2021-02-08病假單位會辭退嗎
2020-12-26法院判贈與房產無效契稅可以退嗎
2021-01-29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怎么處理?
2021-02-12公司能把員工的工資全部扣光嗎
2020-12-23投保一定能獲得賠償嗎
2020-11-08保險合同是附條件合同
2020-12-11交強險起訴保險公司流程
2020-12-16人身保險事故獲雙賠的正當性依據
2021-01-26如何解決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問題
2021-01-30保險受益人是否存在法定情況
2021-02-26車險理賠注意事項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