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認定挪用公款罪的教唆犯
其一,使用人具有使挪用人產生挪用公款的犯罪意圖和決心的故意,并且這種故意的內容是明確的;
其二,使用人在客觀上實施了教唆挪用人實施挪用公款犯罪的行為。
教唆行為可以表現為慫恿、誘騙、勸說、請求、收買、強迫和威脅等多種方式,教唆挪用公款一般采用請求和收買的方式,但無論哪種方式都不影響教唆行為的成立。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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