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強制拆遷只能由人民法院進行。實踐中卻存在很多違法強制拆遷的行為,這樣的行為給被拆遷人帶來了巨大的損害,被拆遷人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呢?遭遇強制拆遷怎么維權呢?詳情請閱讀下文。
遭遇強制拆遷如何維權?
如果您遭遇到強制拆遷,您可以選擇以下兩種維權方式。
一、行政復議
政府下達了《責令強制拆遷決定書》,規定不服決定,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因為《行政復議法》規定,如果對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不服的,群眾只能向上一級地方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但是如果只是對執法部門或者拆遷辦作出的決定不滿,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請行政復議,因為《行政復議法》規定,如果群眾對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既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選擇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復議。
法律專家介紹,申請行政復議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天之內要申請行政復議,超期就無效了,但是如果群眾的確不知道決定書早已下達,也可以行政復議,但是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遷者拿出了群眾知情的證據,群眾的復議請求將被駁回。
二、行政訴訟即“打官司”
這次政府下達的《責令強制拆遷決定書》中明確規定,“群眾不服決定,也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行政復議和訴訟不能同時進行,可以先復議后訴訟,也可以直接訴訟。
強制拆遷一般是由相關的政府部門進行的,在遭遇強制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小編在此提醒大家,遇到強制拆遷一定不要沖動行事,只有通過合法的途徑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否則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020年強制拆遷有哪些程序?
不能進行強制拆遷的情況有哪些?
強制拆遷的實施步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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