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請求車輛強制險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以及受害人都有權通知保險公司,第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第28條又明確規定,只有被保險人才有權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第30條述及“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害人可以就賠償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隨著責任保險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責任保險設立的目的應是著重保護第三者的利益,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不再以被保險人實際向受害人給付賠償金為先決條件,并在此基礎上,受害的第三人對責任保險人“直接”請求保險賠償。
二、車輛強制險的保障范圍
強制三者險與商業三者險的一大差別就在于:商業三者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對于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被保險人以及本車人員以外的受害第三人的人身傷亡與財產損失。而強制三者險保障對象卻如《條例》第3條寫明的那樣,保障的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兩者保障對象的差別充分表明了強制三者險的立法宗旨是為了在強制三者險范圍內最大限度地保護受害第三者利益。因此,無論保險車輛的所有人、管理人是誰,皆不影響保險公司根據強制三者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
但保險車輛的所有權發生變更時,強制三者險合同還是需要做相應變更的,因為這屬于重要事項發生變化,根據《條例》第11條規定應告知保險公司。如果不主動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可以依據《條例》第14條規定解除保險合同。《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條例》所稱的受害人的范圍應指“除被保險人與本車人員以外的第三人”。
三、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交強險也屬于保險的一種,雖然交強險有許多自己的特點,既然屬于保險那就有不賠償的情況,即免責事由。下面是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
1、針對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人醉酒駕駛、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肇事事故、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這四種情形,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2、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不賠償。
3、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自己的交強險不賠償。
4、間接損失不賠償。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5、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不賠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如何請求車輛強制險訴訟”問題進行的解答,發生交通事故后,交強險的投保人或者保險人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賠償的糾紛。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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