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商業賄賂在一些行業和領域迅速蔓延,嚴重影響了中國經濟的發展。醫藥購銷領域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卻成為了商業賄賂的重災區。本文立足于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盛行的現實,對其危害,泛濫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了治理商業賄賂的思考和對策。【關鍵詞】醫藥商業賄賂危害對策近年來,隨著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漸激烈,商業賄賂作為一種不良現象,在一些行業和領域迅速蔓延,對我國經濟肌體的侵蝕日益深入,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毒化了行業和社會風氣,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而中央政府近年來發出的一系列信號,預示著治理商業賄賂已經成為政府工作的要務之一,將在中國掀起一場反商業賄賂的大風暴。醫藥購銷領域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卻成為了商業賄賂的重災區,從而加劇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造成了醫藥管理混亂、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增多的現象,成為了整治商業賄賂行動的重點。一、商業賄賂概述商業賄賂行為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種,國家工商局《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以排斥競爭對手為目的,使自己在銷售或購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業務活動中獲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對人及其代理人提供或許諾提供某種利益,從而實現交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商業賄賂的構成要件包括:(一)商業賄賂主體是經營者。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一般的說,只有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進行賄賂時,才構成商業賄賂行為。《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經營者的職工采用商業賄賂手段為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該條規定表明,經營者的職工執行職務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屬于經營者的行為,應由經營者承擔責任。(二)商業賄賂行為人主觀上由故意構成。經營者為了爭取本不可能或不一定能得到的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而賄賂交易相對人或第三人等等。行為者的主觀目的是在經營活動中爭取交易機會,排斥競爭從而獲取不正當的利益。(三)客觀上采用了以秘密給付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行為。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其手段主要表現為“回扣”,即經營者賬外暗中向交易對方或其他影響交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秘密支付錢財或給予其他好處的行為。(四)商業賄賂行為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競爭的市場交易秩序。商業賄賂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經濟規則,擾亂了市場交易自愿、平等、有償的基本原則,并侵犯了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以此來爭取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可見商業賄賂排斥正當競爭,損害其他競爭對手的利益,違反了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經濟道德準則,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而作為商業賄賂泛濫的重災區,醫藥購銷領域由于其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密切相關,以及醫療行業的特殊性質引起世人關注,成為當前治理商業賄賂的重點之一。二、當前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盛行之現實2005年5月美國司法部報告指出,全球最大的診斷設備生產廠商DiagnosticProductsCorporation(DPC)的子公司——**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從1991年到2002年期間,向中國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公立醫院醫生行賄162.3萬美元,用來換取這些醫療機構購買DPC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公司從中賺取了200萬美元的利潤。因為**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中有關“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有關人員行賄”的規定,DPC公司被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處以近480萬美元的巨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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