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是個人決定嗎
濫用職權并不一定是屬于個人的決定,濫用職權也有可能是單位的決定,所以是不是個人的決定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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