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于維修站維修。
以上是車主和保險公司理賠員必須要做的。事實勝于雄辨,車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賠時麻煩被動。
車主在出現交通事故后不應該出現兩個極端:
(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喜歡私了,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去理賠就是浪費時間,寧愿把這些時間浪費在和對方車主爭執上。結果是耽擱了理賠的時間,往往是兩頭得不到賠償,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氣吞聲。
(2)哪怕一丁點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賠率,因為保險公司每年根據車主的出險率有一定的折扣。我們拿**洋保險公司舉例,太平洋公司規定:被保險車輛出險3次后,保險公司將從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險事故,則在條款規定的免賠基礎上增加5%免賠率,在一年內該項免賠最高增加15%。由此看來,那一小點損失去理賠就不值了。因此建議車主在有很小的損失時就沒有必要東奔西跑地浪費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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