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警察救人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
不構成,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假冒警察都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如果是出于好意假冒的,一般是不會進行處罰的。假冒國家工作人員執法,以所造成的后果定罪處罰。如假冒國家工作人員威脅他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涉嫌構成敲詐勒索或者搶劫罪。如果是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于“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構成招搖撞騙罪。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招搖撞騙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于“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綜上所述,在特殊情況下,人們冒充警察救人,參與搶險救災,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表彰,而不是處罰,更不會構成招搖撞騙罪。在招搖撞騙罪的構成中,必須是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或者警察從事違法行為,其目的是騙取錢財或者其它事項。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招搖撞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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