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嫖客證言如何認定介紹賣淫罪
無關是否發生性行為,只需證明介紹賣淫行為發生且符合定罪標準即可認定介紹賣淫罪。具體的立案法規可參考以下愛的有關法律知識。
二、有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
(二)引誘、容留、介紹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賣淫的;
(三)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總得來說,證言的證實以及后期罪刑的認定都是經得起實查證實的。而像上述的介紹賣淫的惡劣行為。從道德的角度講,證實有介紹賣淫行為的,不管成功與否,都是值得唾棄的。如果對于這方面的知識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大家到律霸網咨詢,我們將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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