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錢的事兒
買房時,為了保證自己資金的安全,最好不要一次性將所有房款交給房主。在檢查完房屋所有手續后,將錢暫存于中介的第三方賬戶,等到所有手續辦妥后,再由中介將錢打給房主。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如果發現房主材料造假,終止交易也不會有資金損失,而中介作為居間服務者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看房
看房不能完全由中介來主導,如果條件允許,你自己也應該在不同時間段去看房,了解意向房子在不同時間段的采光情況,也應從鄰居或者物業處了解房子和房主的情況。舉個例子,如果意向房是兇宅,或者有防水等問題,房主可能會隱瞞,而物業或者鄰居則可能會知道這套房子的一些不為人知的情況。
房主情況
房主賣方,總歸有各種目的,有出于收回投資的目的,有換房的目的,還有離婚分割財產的目的,還有業主沒有完全產權卻私自賣方的情況。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買房時,應仔細核實房子產權人的信息。核實作為賣方出現的“業主”是否有完全真實的產權。
中介的義務
關于中介在完成二手房交易中的義務,包含以下幾點:
1、中介需完成二手房的產權確認。我國房地產改革經歷過多個階段,每個階段的政策也不一樣,各類房子的產權歸屬也不盡相同,有房改房、自住型商品房、經適房、普通商品房等多種類型房產,產權和交易規則也不一樣。中介在這些房子進入存量房市場是要做好確權工作,避免出現買房人無法完成過戶等情況。
2、中介需對房屋現狀做全方位評估,評估結果需完全告知買房者,包括房屋的結構、建筑面積、建筑年代、剩余產權年限、戶型等各種問題,有無明顯問題和隱患。很多買房者在買房后才得知房子各種瑕疵,導致各種交易糾紛甚至訴諸法院。這都是中介沒有完全履行到告知義務導致的。
“跳單”不可取
中介提供了居間服務,但很多買房者為了省去中介傭金,利用這種有償服務規避中介、私下和房主簽訂過戶協議。這是一種違背誠實守信的原則,已經有很多案例標明,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多會支持中介的訴訟賠償請求。
買二手房的朋友們,應該注重上面所列注意事項,在產權確認、房屋現狀評估、中介和自身的權利義務等各方面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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