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食堂承包已經成了許多單位的選擇,在承包時需要注意的事項還有很多,比如承包商是否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合同中應該寫明哪些事項等等,那么今天律霸的小編就員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項這一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員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如何篩選承包商
試想如果一個醫生不具備執業資格,你放心讓他來為你診治嗎?性命攸關的大事,當然不可能讓沒有醫師資格的醫生來為我們診療。
同理,承包商是否具有從事食品經營的資質是關鍵。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p>
另外,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故在簽訂食堂承包合同時,企業要明確該承包商在合同期限內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同時,其工作人員亦具備從事飲食行業所需要的健康證,并每年進行體檢。
(二)用餐質量
要想吃得營養又實惠,甚至菜色的種類齊全,搭配合理,常換常新。那就肯定要事先在合同里約定明確的餐費標準,如葷菜與素菜的比例搭配、份量及菜式等。不然,說過的話隨風而逝,那就吃虧了。白紙黑字才是王道。
用餐時間關系與員工的作息時間有關,延誤用餐可是會影響員工的工作和休息的,所以企業一定要明確約定用餐的時間。同時,企業要寫明如下條款,以防萬一:
若承包商未能及時供餐,其有義務解決員工的用餐問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因停水、停電導致停餐或延誤等,承包商應按照應急處理機制處理,倉庫內備用一些米粉、面條之類的以便應急。
(三)衛生健康問題
衛生健康與否,不是靠說的,而是要我們從細微之處去監督落實。除了明確約定承包商應該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餐飲服務外,企業還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細化衛生標準(下文中,甲方為企業,乙方為承包商):
1、監督食材
雙方可約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食材的來源,乙方所用食材必須由正規合格有相應資質的廠家供應。如發現原材料變質或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停用,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當日餐費不予結算。如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另外,公司還可指定所食用米、油類等的品牌,并要求承包商定期提供食品檢驗合格證或企業可以隨時向其索取提供食品檢驗合格證,承包商必須在收到通知后的3天內提供等。
2、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
提供飯菜的是食堂的工作人員,他們的一舉一動可是影響著我們入口的食物是否美味,甚至對我們的健康亦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多一勺鹽,我們的菜可能就咸得無法下咽;不講衛生的工作人員可能會誘發一場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
為了規范食堂工作人員的行為,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乙方工作人員應講究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在飯堂內的非吸煙區抽煙等,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及打菜時的口罩、手套等。
乙方應對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在餐后認真清洗食具并進行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衛生應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經常清理灶臺及炊事用品污垢,做好防鼠、防蚊蟲等一系列防護工作,員工用餐過后的餐具由乙方負責清潔、消毒保管。
食堂管理人員檢查不合格的,乙方每次需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違約金。
二、食品安全問題
建議企業約定如下條款:
乙方需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防患于未然,定期對廚師進行預防火災的培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消防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按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應確保煤氣使用的安全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及甲方的監督,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乙方應將每餐菜樣保存于冰箱保留48小時,作為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區分依據。若因乙方原因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員工身體不適或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擔所有醫療費用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從上述介紹中可以看到,食堂的承包并不是簡簡單單的事情,其中涉及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所以大家在承包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并且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將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寫清責任。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在網站上進行咨詢。
承包合同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般保證連帶共同被告
2021-03-13欠錢無力償還法院怎么判,會坐牢嗎
2021-02-05有經濟適用房可以接受贈予房產嗎
2021-02-07車禍死亡怎么計算扶養費
2021-03-23車輛事故肇事方不賠償怎么辦
2021-03-10因為商場裝修造成了損失怎么賠償
2021-02-27抵押房產銀行扣著產權證合法嗎
2021-02-17合同要求不利自己怎么提函
2021-03-12建筑工程的概念是什么
2021-03-10入職多久才算事實勞動關系
2020-11-21員工工傷身亡家屬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1-02-15保險標的是什么意思
2021-01-03人身保險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1-03-16人身保險合同理賠起訴狀怎么寫
2021-03-11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引糾紛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2020-11-30自然災害保險公司不賠合法嗎
2020-11-22河道灘涂地的權屬確認
2021-02-18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中應該有哪些補償條款
2021-02-19拆遷安置房房產證辦理費用是多少
2020-11-08什么是拆遷安置過渡期限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