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詐騙罪犯判幾年
婚姻詐騙罪犯判幾年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而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欺詐婚姻不屬于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要成立詐騙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主觀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財物的故意,客觀方面要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得對方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物。
第一,婚姻詐騙罪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第二,婚姻詐騙罪在客觀行為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婚姻詐騙罪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并非屬于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第四,案發后,表見代理的構成。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我國追求婚姻自由,詐騙婚姻是屬于犯法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根據情節的嚴重性,判刑。我國婚姻法規定,如果有重婚的、結婚不到法定年齡的、或者是期滿事情結婚的,都是屬于無效婚姻。無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虛報結婚年齡的婚姻是否有效
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同居、重婚有明確規定
什么情況下為無效婚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長期公款私存違法嗎
2020-11-12公交車司機是否應系安全帶
2021-03-11車禍中被扶養人的范圍認定,車禍中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2020-11-24指定管轄的裁定要送達當事人嗎
2020-12-17倒車輕微碰撞算是肇事嗎
2021-01-29工程質量不達標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0-11-26什么是單位集資房
2021-02-17非居住房屋拆遷貨幣補償金額如何確定
2021-02-09勞動合同的效力的具體內容
2021-01-23雇主怎么在勞動合同上免責
2021-01-16自愿加班能要求加班工資嗎?
2021-01-13補繳社會保險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2020-12-02什么是貨物運輸險
2021-01-24我國現有的幾種住房保險形式具體有哪些
2020-12-13閑置荒蕪土地的處理
2021-03-11關于承包地登記的問題有哪些
2021-03-03公益拆遷補償太低怎么辦
2021-01-29普寧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1-18如何簽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
2020-11-11北京市東城區宅基地拆遷應怎樣補償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