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是現場勘查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鑒定的,在鑒定結果出來五日后制作事故責任鑒定書。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5、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處于搶救或者昏迷狀態的特殊原因,無法收集當事人的證據、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交通事故事實時,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但中止的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交警多久可以放車
1、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委托鑒定機構3日+檢驗、鑒定時間20日+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一共28日。
2、對于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和檢驗、鑒定完成期限超過20天的,均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事故認定書下來之后就賠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提供對自己有利方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酒駕造成車禍造成傷亡怎么處理
2020-12-08丈夫監聽妻子手機是否構成侵權
2020-12-10法院違法審理案件怎么找證據
2021-03-06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申請書怎么寫
2020-12-10汽車貸款違約金怎么算
2020-12-185年后的房產贈與還要交稅嗎
2021-01-06入職時信息欺瞞可以不發工資嗎
2021-01-25競業限制時間由當事人事先約定但不得超過多久
2020-11-29用工單位違反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2021-02-16試用期、服務期是如何確定的
2021-02-03意外險和交通事故可否重復賠償
2021-01-17定期壽險具體有什么特點
2020-12-03保險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是什么
2021-01-21如何避免保險合同糾紛
2021-01-15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如何計算
2021-02-23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有哪些
2020-11-24保險法司法解釋三對夫妻保單業務的影響有什么
2021-02-18保險公司依據格式條款拒賠無效嗎
2021-02-21誰為保險代理人惹的禍負責
2021-02-18保險公司的業務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