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土地使用證遺失如何補辦?
房屋土地使用證遺失應當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補辦,申請人需要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土地使用證是國家將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個人的相關證明文件,個人應當妥善保存土地使用證,在涉及到房產權變更或者貸款抵押的相關手續時,需要出具土地使用證。如果不慎將土地使用證丟失或者損壞,是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重新申請補辦的,具體程序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改名字嗎?
什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重要嗎
土地使用證過戶怎么辦理,要多少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2021-01-10監事最大要承擔的責任是什么
2020-12-22離婚時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約定財產,如何處理
2021-02-25被扶養人生活費總額上限是多少
2021-01-19轉繼承怎么分割財產
2020-11-11經濟適用房抵押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6續簽集體勞動合同期限能簽半年嗎
2020-12-14事業單位合同工雙休嗎
2021-02-21嫖娼被抓不能來上班屬于無故曠工嗎
2021-01-11追索勞動報酬是否解除勞動關系
2021-02-03產品責任法律了解
2021-03-08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嗎
2021-02-19有關保險的"法律常識"
2021-01-28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有什么關系
2020-12-17非營業車輛進行營業運輸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否免責?
2021-03-24保險到期了可以推遲多久交
2021-03-20交通事故訴訟費保險公司會承擔嗎
2020-11-22釋義保險法第十七條是怎樣的
2020-11-15論責任保險中第三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有什么規定
2021-01-11廢棄土地轉包合同怎么寫
2020-11-26